新闻中心

火锅店管理制度要点

日期:2019-08-18   点击次数:854次

中小型火锅店经营比较简单,不用像大型宾馆酒店管理那么复杂,但也要有不用的制度,现在把我们在实践中反复摸索出来的经验介绍给大家,很珍贵的。

火锅店 厨 房 规 章 制 度

1.青菜清洗干净,无草无泥等异物,违者罚款5元/次

2.调料碗、小菜碗及水果盘在上台前必须清洗干净,每个饭口必刷,如有发现油污罚款10元/个次。

3.各种小料及咸菜上台前需检查是否变质,及时更换补充,如有变质食物上台,每次罚款20元。

4.小料、咸菜上台时间:上午11:20,晚上4:40前必须完成,超出规定时间每次罚款10元。

5.各岗位清理好所负责的区域卫生,厨房地面保持干净,无油无水,违者罚款10元。

6.负责员工餐的值班人员需要在早10:30、中1:30、晚8:30前做好工作餐。如有超出规定时间扣除值班人员100元/次作为员工餐费。

7.厨房用所有用具需清洗干净,如有发现不洁净者,每项每次罚款5元。

8.所有厨房人员进厨房前必须穿工作服,戴帽子,违者罚款5元/次。

9.值班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好水电安全及通道安全工作,违者罚款20元。

10.所有员工必须互相配合工作。

11.食品安全防预:物理消毒、高温消毒、化学消毒

12.切肉顺序:先切玉品羊排-V8-大盘肉等羊肉后切野猪肉及牛肉。如有不按顺序罚款5元/次。

13、后厨要确定总负责人,负责监督菜品的卫生、质量、数量和形象。严格要求菜品形象和总公司图像一致。负责老板交办的后厨管理方面的其它工作。

 

火锅店考勤制度

1.员工上下班打卡,一次未打卡罚款10元,累计三次未打卡扣除满勤奖100元。

2.迟到、早退30分钟内罚款20元,超过半小时扣除半天工资,照常上班,超过4个小时者以旷工处理。

3.旷工一天扣除本人3天工资,旷工两天以上(含两天)按自动离职处理(扣除所有工作包括押支)。

4.一个月连续请假4天者,扣除所有工资包括押支。

5.所有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,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休假者1天扣3天工资,以此类推。

6.前厅后厨只允许每天休假一人,超过两人自行协商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
7.星期五、六、日和重大节假日不允许请假,除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外,否则一天扣三天工资。

8.在店内与同事和顾客吵架者罚款200元,打架清洁严重者开除(扣除一切工资包括押支)。

9.上班时间未交手机一次罚款20元,发现玩手机一次罚款50元。

10.离职者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,批准后方可离职,(一个月内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职者,扣除所有工资包括押支)。

11.员工工作满一年者有两天带薪婚丧假(需直系亲属)。

 

 

火锅店前厅工作管理制度

一、目的:

为了加强前厅的日常管理,使前厅管理标准化、规范化,为顾客提供一个舒适卫生的餐饮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适用范围:

适用前厅工作人员。

( 一、) 细则:

1、前厅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,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与打卡制度。

2、工作时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,保持仪表、仪容整洁。服务生戴围裙、服务员戴头花、佩戴好胸牌,服装需干净整洁。违者罚款5元。

3、开档前半小时必须准备齐必备的工作用具、用品,及时规范做好餐前、餐中、餐后工作。

4、工作时间不得擅自串岗、离岗、看书、玩游戏、看电视、睡觉等,不准干私事和与工作无关的事,不接私人电话。违者罚款20元/项次

5、工作时间不得在前厅区域追逐、嬉闹、扎堆闲聊、吸烟、不得陪客人就餐。做到三轻:走路轻、拿放餐用具轻、说话轻。违者罚款20元/项次工作时间严禁喝酒,违者罚款200元。

6、不得随便吃拿店内食物,更不得擅自将餐厅食品、物品带出餐厅或交与他人。违者罚款200元,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7、爱护前厅的机器设备,损坏公物,按规定赔偿。

8、一切可回收的食物、菜品均需要回收,如发现不回收者罚款20元/次。

9、未经经理同意,不得擅自带来访人员进入店内。

10、顾客入位后服务员需主动给客人发放围裙。围裙需干净,无异味。违者罚款5元/人次。

11、服从经理领导,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工作,不得在店内与任何人发生任何形式冲突。

12、开档时,无特殊原因,严禁进入厨房,下班后不得在酒店逗留,不得在营业场所打牌、赌博。违者罚款20元。

13、增强责任心和节俭意识,自觉养成节约水、电、原材料的使用,不得私用店内营业性物品(如小毛巾、餐巾纸、电话、空调等)。

14、严格按照划分的卫生区域做好清洁工作,不留死角。餐室内无蝇虫,地面无油渍、杂物,桌面干净,餐具无油渍、指纹、无破损。窗台窗户干净,衣架、沙发、座椅及装饰物无油渍,整齐干净,备品整齐干净。每天上午11点,下午5点检查卫生,违者罚款5元/项次。

15、服务积极、标准、使用礼貌用语,遇见客人需让行并问好。违者罚款20元,冒犯客人罚款200元,严重者开除处理(扣除一切工资及押支)。

16、不得在前厅内乱存放个人物品,特别是有毒、有害物质。

17、员工用餐时间:上午10:30吃饭,中午及晚上轮流到员工就餐区用餐,用餐时间不超20分钟,违者罚款10元。

18、服务标准:负责一桌时需在餐室内服务,两桌以上时来回巡逻进餐室为客人服务,服务要从一而终,不可因为要下班不为客人提供服务,违者罚款20元。

19、送客服务,客人离开时需送到门外。

20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,工作中发现的危险因素应及时上报,下班前应自觉检查前厅的水、电、前后门窗是否关闭后方可离开。

 

友情链接:

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5232号 工商网监